岳阳市
劳动人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关于瞿政岳云劳人仲案字〔2025〕11号决定书公告

2025/04/06 1.5w 阅读 172 点赞

  瞿政:

  本委受理你诉湖南泽明新材料有限公司关于经济补偿等一案,因你经送达开庭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且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送达岳云劳人仲案字〔2025〕第11号仲裁决定书。决定如下:

  本案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

  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仲裁决定书(地址:岳阳市云溪区云溪大道118号云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办公楼五楼),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岳阳市云溪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七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