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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黄梦真、姜帅诉汨罗市兴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案裁决书公告送达

2024/10/15 1.1w 阅读 246 点赞

  汨罗市兴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姜帅(申请人一)、黄梦真(申请人二)诉你单位关于拖欠劳动报酬、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送达汨劳人仲案字〔2024〕第193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如下:

  1、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工资人民币1467元及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部分人民币3333.33元,合计人民币4800.33元;

  2、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二工资人民币4333元;

  3、驳回申请人其他申请诉求。

  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请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地址:汨罗市大众南路4号),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裁决,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汨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0月1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