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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李飞飞与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王丽家居经营部终局裁决书公告

2024/09/08 1.9w 阅读 284 点赞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王丽家居经营部:

  本委受理李飞飞诉你单位关于工资、经济补偿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送达岳市劳人仲案字〔2024〕第440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如下:

  1、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申请人的工资1323元。

  2、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7200元。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请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炮台山路102号岳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六楼),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裁决,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逾期不申请,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岳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九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