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办事类-居住证岳阳市涉及个人隐私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 2025/04/10 1.7k 阅读 68 点赞 查看原文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制度 岳阳市涉及个人隐私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 编稿时间: 2025-04-10 15:24 来源: 市政务公开科 一、本制度适用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正式公开前,按照公开程序进行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涉及自然人身份、通信、健康、婚姻、家庭、财产状况等个人隐私的信息不予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涉及个人隐私的审查的原则是“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未经审查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各行政机关对可能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应在征求权利人意见后,确定是否公开。 五、对应当公开而不公开和审查不严、公开内容失真以及出现泄密等问题的,由监察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办事类-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