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岳住委字[2010] 05 号
关于同意设立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标准的批复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你中心《关于设立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标准的请示》(岳市公
积[2010]22号)收悉。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0年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同意设立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标准,凡缴纳住房公积
金的职工月最低缴存金额不得低于100元,即单位和个人缴存部分不
得低于50元。
二○一○年五月五日
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岳住委字[2010] 05 号
关于同意设立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标准的批复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你中心《关于设立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标准的请示》(岳市公
积[2010]22号)收悉。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0年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同意设立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标准,凡缴纳住房公积
金的职工月最低缴存金额不得低于100元,即单位和个人缴存部分不
得低于50元。
二○一○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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