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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关于调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政策的通知

2018/03/11 1.3w 阅读 123 点赞

各市州民政局、财政局,各市州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从2018年1月1日起,将全省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统一调整为每户每年12000元,省、市、县三级财政负担仍按原渠道和比例不变。各地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征兵任务情况适当提高优待金标准,超过每户每年12000元标准的资金由各地财政自行负担。

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18年2月2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