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
政策通知公告

岳阳市关于受理长期护理保险长护服务机构定点申请(第一批)的通告

2026/10/22 6.8k 阅读 535 点赞


为稳步推进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落地实施,规范长护服务机构定点管理,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湖南省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机构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湘医保发〔2025〕28号)、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长期护理保险经办规程 (试行)〉的通知》(湘医保办发〔2026〕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岳阳市开展长护服务机构定点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范围

(一)长护服务机构

岳阳市(含县市区)范围内注册的,符合下列条件的医

疗机构、养老机构或者其他服务机构,可自愿向各级医疗保障部门申请成为定点长护服务机构。

1、医疗机构: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依法登记;

2、养老机构:已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且尚在有效期内或者已在主管部门备案且依法登记;

3、其他服务机构:依法登记成立的从事养老服务、照护服务或者护理服务的法人机构。

二、申请条件

(一)长护服务机构

1、具备法人资格,规范经营,近一年内未因医疗服务、

养老服务等行为受到相关行政部门处罚;

2、在现营业场所正式营业3个月以上,业务用房的使用

期限不少于3年,为60人以上提供护理服务且服务开展时间不低于3个月;

3、配备不少于1名长护专(兼)职管理人员,熟悉长期

护理保险政策规定及要求;

4、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长期护理服务人员。其中,定点

长护服务机构首年长期照护师比例不得低于5%,5年内提升至不低于50%,逐步实现长期照护师全覆盖;

5、具有与长期护理保险政策规定相适应的管理制度;

6、具备与医保信息平台功能模块进行对接等条件;

7、与长期护理服务相关的收费项目和收费价格符合政

策规定。

8、申请提供医疗护理服务的长护服务机构应当符合卫

生健康部门的有关规定。

(二)长护服务机构申请不同的服务类型,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医疗机构:配备专业护理服务团队,医护人员与床位数配比不低于1∶10,医师和护士配备各不少于3人。专职护理人员与床位数配比不低于1∶4,其中在本机构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年龄段护理服务人员不少于3人;设置独立的长期护理服务专区,床位数不少于60张,长期护理服务专区内部设备设施按现行护理院病区标准设置。

2、养老机构:配备与长期护理服务相适应的医护人员或护理服务人员,专职护理员不少于20人,具备医疗资质的医护人员不少于5人;配备与长期护理服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等,提供长期护理床位数不少于80张,床位设立标准不低于行业主管部门对行业床位设置的最低标准。

3、上门护理机构:配备与长期护理服务相适应的医护人员或护理服务人员,专职护理员不少于20人,具备医疗资质的医护人员不少于5人。

三、申请时间

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1月25日

四、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长护服务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定点申请:

1.受到相关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处理),但未完全履行处罚(处理)责任的;

2.以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申请定点管理,自发现之日起未满3年的;

3.因违法违规或者严重违反协议约定而被解除协议未满3年,或者已满3年但未完全履行违约责任的;

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或者股东设立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的;

5.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

6.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因严重违法违规造成长期护理保险基金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社会影响,被禁止从事定点长护服务机构管理活动不满5年的;

7.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终止或中止期间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五、申报材料

1.《岳阳市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定点申请表》(附件1);

2.《岳阳市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定点申请材料清单》相关内容(附件2)。

六、受理申请地点

制度启动初期,仅覆盖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含按单位职工参保政策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群体,长护服务机构市本级机构护理定点机构和居家上门护理定点机构分别不超过2家,各县市区分别不超过1家。长护服务机构向机构注册地所在医保部门提交申请资料。具体地址如下:

(一)岳阳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市本级)

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炮台山路67号(岳阳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06室

联系人:余昭容

咨询电话:0730-8251796

(二)岳阳楼区医疗保障局

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洞庭大道78号(岳阳楼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108室

联系人:唐燕梅

咨询电话:0730-8909605

(三)君山区医疗保障局

地址:岳阳市君山区柳林洲街道办事处君山区大道138号(君山区人社大楼)406室

联系人:周智慧

咨询电话:0730-8115528

(四)云溪区医疗保障局

地址:岳阳市云溪区云溪街道云溪大道202号308室

联系人:杨玉波

咨询电话:0730-8415313

(五)临湘市医疗保障局

地址:临湘市临湘大道15号807室

联系人:李铃

咨询电话:0730-3765515

(六)岳阳县医疗保障局

地址:岳阳县荣家湾镇长丰路1号办公楼三楼312室

联系人:魏永光

咨询电话:0730-7669026

(七)华容县医疗保障局

地址:华容县杏花村西路阳光政务二楼209室

联系人:朱嵩

咨询电话:0730-2929242

(八)湘阴县医疗保障局

地址:湘阴县嵩涛路与新世纪大道交叉口西北50米(湘阴县医疗保障局)507室

联系人:杨佳

咨询电话:0730-2568188

(九)汨罗市医疗保障局

地址:汨罗市归义街道汨新路21号305室

联系人:杨星

咨询电话:0730-5209598

(十)平江县医疗保障局

地址:平江县连云路538号209室

联系人:李胡明

咨询电话:15343302778

(十一)屈原管理区医疗保障局

地址:屈原管理区营田镇正虹路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

联系人:胡婉晴

咨询电话:0730-5721903

七、其他事项

1.申报机构须确保所提交材料真实、完整、规范,证明材料务必加盖单位公章。按照申请类别,严格对应附件2提交相关申请资料,以附件1对应表格作为首页,并将所有申请资料按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所有材料将作为评审的直接依据,并接受实地核查。

2.经办机构应及时受理并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告知并说明理由。申请机构应自收到材料补正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正,逾期不补正的视作放弃申请。通过形式审查的机构,由经办机构组织开展综合审核并进行评分。

3、医保部门将统筹考虑区域资源发展规划,严格遵循资源均衡配置原则,依照公平公正、择优遴选的原则完成定点机构选定工作。

4、本次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办申请事宜。

5、本通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由岳阳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长护险服务机构定点准入申请表.docx

2、岳阳市长护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申请材料清单.docx

岳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10月2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