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解除岳阳悦民达嘉维康大药房连锁合作企业(普通合伙)医保服务协议的公示

2026/11/05 城事通编辑部 9.8k 阅读 237 点赞 查看原文

  经核查,岳阳悦民达嘉维康大药房连锁合作企业(普通合伙)自2026年1月1日起未发生医保结算业务,截止目前已超过半年,且该药店原址已无门店。多次电话联系该药店法定代表人,其回复门店已关闭,同意解除协议。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第四十条规定和《岳阳市定点零售药店和定点门诊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五十九条规定“被发现重大信息发生变更但未办理变更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不能履行医保协议约定,或有违法失信行为的”应解除医保协议。经研究决定,自2026年11月起解除与岳阳悦民达嘉维康大药房连锁合作企业(普通合伙)医保服务协议,现予以公示。

  岳阳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6年11月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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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