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关于深圳分期乐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的公告送达
深圳分期乐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本委受理姚旭诉你公司劳动报酬争议一案(岳市劳人仲案字〔2026〕第420号),因无法联系你公司,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等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本案定于2026年12月7日09时30分在岳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二庭开庭(地址:岳阳市炮台山路102号一楼),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
岳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11月6日